昨日,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水务局获悉,按照住建部和环保部颁布的判定标准,目前,成都市建成区(包括成都市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区域、成都五城区所辖行政区域,及龙泉驿、新都、温江、双流、郫县位于绕城高速内的部分区域)黑臭水体共51处,总长度140.7公里。目前,相关区县已明确治理工作责任人,确保2017年底前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。
51处黑臭水体 涉及9区县
经过前期细致的调查,日前,成都市水务局公布《成都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信息》,共涉及9个行政区域的51条河段。成都商报记者统计发现,其中武侯区14条、龙泉驿区10条、郫县9条。27条河段为重度黑臭水体,其中,武侯区8条、龙泉驿区6条、郫县5条、金牛区4条、青羊区2条、锦江区1条、成华区1条。
在重度黑臭水体中,锦江区内红庙子排洪渠(合欢树街-沙河入口)透明度仅3.5cm,为所有公布的黑臭水体中透明度最小的河段。而郫县茅草堰左支渠(安靖镇方碑村3社-安靖镇土地村7社)共4.6公里河道虽然透明度为32cm,但溶解氧的含量为0。记者了解到,溶解氧值是研究水的自净能力的一种依据。水里的溶解氧被消耗,要恢复到初始状态,所需时间短,说明该水体的自净能力强,或者说水体污染不严重。水生动物生活在水中,要进行新陈代谢,其前提就是水中溶解氧应充足。
按照此次市水务局、市环保局的要求,各地要在2016年3月底前,按相关技术规程完成水体排查,通过实际检测的水质指标判定黑臭水体级别,并于2016年4月底前报送。各地要按照“控源截污、治理内源,活水循环、补给清水,净化水质、修复生态”的技术路线对排查判定为轻度黑臭或重度黑臭的水体实施整治。整治方案编制工作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、整治工作2017年5月底前完成,并达到彻底消除黑臭水体、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、堤岸无垃圾、无违法排污口的整治目标。治理工程完工后,评估机构要对治理效果进行连续6个月的不间断跟踪,确保2017年底前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。
透明度小于10厘米 为重度黑臭
住建部和环保部印发的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》标明,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(或)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,包括江河、湖泊、渠道及人工景观水体等。
根据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》,按照黑臭程度不同,将黑臭水体细分为“轻度黑臭”和“重度黑臭”两级。主要通过四个指标来评价:透明度、溶解氧、氧化还原电位和氨氮。其中,透明度小于25厘米大于10厘米时为轻度黑臭,透明度小于10厘米时为重度黑臭;(水深不足25厘米时,该指标按水深的40%计算)水中溶解氧每升大于0.2毫克小于2毫克时为轻度黑臭,小于0.2毫克时为重度黑臭。
但判定黑臭水体有4项指标,具体级别如何确定呢?
“某检测点4项指标中,1项指标60%以上数据或不少于2项指标30%以上数据达到重度黑臭级别的,该检测点应认定为‘重度黑臭’,否则可认定为‘轻度黑臭’。连续3个以上检测点被认定为‘重度黑臭’的,检测点之间的区域应认定为‘重度黑臭’。水体60%以上检测点被认定为‘重度黑臭’的,整体水体应认定为‘重度黑臭’。”
——文字转自成都商报